• 长技能 宽基础 高素质
    长宽高立体育人体系
  • 建德树人 筑能致远
    学校文化建构
  • 扎根农村办职教
    超越农村惠民生
  您当前所在位置:泸县建校>> 职工之家>>正文

工会五必访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0日  点击数:

访

1、教职工生活有特殊困难必访;

2、教职工有天灾病痛必访;

3、教职工家庭出现纠纷必访;

4、教职工生日、家有婚丧、红白喜事必访;

5、教职工产期必访。

 

1、工会财产和经费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不得侵占,经费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

2、工会经费开支只能用于工会工作和活动。

3、工会财务独立建帐,出纳、会计分设,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4、工会经费的开支由工会委员会负责,必须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报销凭据要注明开支时间、事项,有经办人、证明人、工会主席签名。定期向会员公布帐目。

5、工会财产必须入工会财务管理。

6、禁止把工会独立经费办成单位金库。

上一篇:泸县建校工会工作制度[ 05-10 ]

下一篇:工会活动安全制度[ 05-10 ]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关于建校 | 网站地图 | 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在线报名 | 移动网站 | 内容检索 | 联系方式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

川公网安备 51052102510527号

本站支持IPv6访问本站支持SSL安全访问
泸州建校
泸州建校
泸州建校
×

用微信扫描关注泸州建校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