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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建校关于2018年县级教学科研、教育管理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科处  作者:罗树彬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6日  点击数:

全体教师:

根据《泸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县级教学科研、教育管理课题立项申报推荐计划的通知》及《泸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泸县县级教科研课题申报与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县教发201745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精神,决定于20186月开展2018年县级个人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计划

A类:校长类1项,副校长类3项。

B类:教师类12项。

二、申报所需材料

1.《申报人员基本条件情况表》(花名册)(附件2-12-2)一式一份,同时报电子文档。

2.《县级教学科研、教育管理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一式一份,同时报电子文档。

3.纸质文档要求。申报材料统一装袋(《花名册》除外),并在材料袋上注明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学科、申报课题类别和材料清单(附件5)。相关纸质印证材料复印件需学校审核签章,并制定材料目录(附件4)装订成册后上报。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于2018625日前报教科处赵晓珊处,同时传电子文档;630日前统一报县教研室。

4.电子文档要求。电子文档格式:创建文件夹命名“学校姓名”如“泸县建校XXX”。文件夹内所装电子文档:(1《申报人员基本条件情况表》(花名册)(附件2-12-2Excel电子文档;(2)《县级教学科研、教育管理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word文档;(3按照附件4材料目录顺序制作成为与纸质印证材料相同的pdf电子文档(注意所有在word文档中的图片一定要用word压缩功能压缩成打印格式,否则pdf文件会很大。有关印证材料可以加盖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再插入word文档相应位置)。

三、课题申报要求

1.请申报人于65日内向学校教科处提出书面申请。若申报人没有超过县上规定的推荐计划,则所有申报人均可进行申报;若申报人超过县上规定的推荐计划,则学校就要按照申报人的业绩材料进行审核评比,从中推选出申报人员。

2.请申报人严格按照《评审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进行申报,学校将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将符合条件、优秀的课题推荐申报;对于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申报课题,将按照国家教学成果管理相关法规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以确保申报课题的质量;已申报或立项的课题和已经结题的省市县级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人:赵晓珊,联系电话:15183048516;邮箱:461027076@qq.com

 

附件:

1.2018年县级教学科研、教育管理课题申报推荐计划表

2.申报人员基本条件情况表

3.县级教学科研、教育管理课题立项申请书

4.申报县级教学科研、教育管理课题装订材料目录

5.申报县级教学科研、教育管理课题材料清单

 

注: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及附件详见县教育局下发的文件,请申报人员在建校QQ群或高效QQ群里下载。

 

                               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

20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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