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系、教研组:
根据《泸州市第十七届优秀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科研成果评审相关事项》(泸教局函〔2018〕98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教研组长收集本组在2017-2018年内取得的与“教育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研究”有关的成果、教学资源(软件)和技术成果,凡要申报此次成果的,要求成果负责人按照文件中的附件1,附件2,附件3进行编写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交教科处。
一、成果形式:
1.科研课题类:论文、研究报告(含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专著(不含教材)等。
2.教学资源(软件)类:录像教材、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软件,包括多媒体课件、网络教学资源、专题学习网站等,但不含题库、管理软件和工具软件等。
3.技术类:主要指信息化教育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发明创造及实验改进与创新等成果。
二、完成时间:2018年5月30前将电子文档、纸质材料交教科处。
三、特别说明:
1.凡已在省市级以上部门评了奖的成果,不参加评审;
2.课题研究报告须是已验收结题的成果,并同时报送立项通知、结题证书的复印件1份;
3.每类成果每人限报1项(不含合作);
4.2017-2018学年与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成果在学校或县级获奖的成果均可参加评审,本学年撰写的、没有获奖的成果也可以参加评审。
注:详细内容见《泸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优秀教育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科研成果评审活动的通知》
教科处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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